回上一頁

2026-06-02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美樂公司」假出金詐團幕後金主遭起訴,檢方求處26年以上重刑
- 結論:台北地檢署追查全台大型假出金詐騙集團資金來源,認定王景琪出資協助「美樂公司」運作並取得三成獲利,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罪起訴。
- 關鍵事實:詐團由吳漢威與歐俞彤等人經營,架設逾2,230個假投資網站及App,以假出金製造獲利假象。
- 關鍵事實:檢方統計詐團8個月內涉詐金額逾158億元至164億元,受害者逾5,000人;歐俞彤一審已判24年。
- 後續:王景琪已遭羈押禁見,案件移送法院審理;主嫌吳漢威仍遭通緝。

2. 彰化警方破獲假投資詐團,初估不法獲利3億5千萬元
- 結論:彰化警方查獲以未上市股票高獲利話術行騙的集團,逮捕郭姓主嫌等9人,並查扣豪宅、跑車、名錶及名牌包等疑似犯罪所得。
- 關鍵事實:警方初估集團自2024年起在雙北活動,疑以「保證獲利、短期翻倍」誘騙民眾投資,受害者可能逾百人。
- 關鍵事實:查扣物包括2輛保時捷、1輛賓士、29個名牌包及勞力士腕錶;涉案豪宅已聲請禁止移轉。
- 後續: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送彰化地檢署,警方持續追查共犯與被害人。

3. 陸軍士官兵涉遭詐團通緝犯利誘洩密,桃檢起訴3人
- 結論:桃園地檢署查出兩名現役陸軍士官兵及友人,因缺錢而加入境外勢力相關犯罪組織,偷拍、傳送軍中資料換取報酬,已依國安及貪污等罪起訴。
- 關鍵事實:黃姓通緝犯涉嫌自境外利誘現役軍人,開價要求飛彈設計、作戰計畫、漢光演習及武器操作手冊等資料。
- 關鍵事實:蘇、蔡兩人曾以通訊軟體傳送部隊訓練、人事及軍事公務資料,實際以虛擬貨幣收取約2,000元報酬。
- 後續:3名被告已遭羈押禁見,黃姓主嫌另案通緝,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4. 新北工務局遭詐團冒名,假借公務名義誘導廠商加LINE
- 結論:新北市工務局證實有人假冒局長及處長致電廠商,要求回電或加入不實LINE帳號洽談公務,企圖取得個資或進一步從事詐騙,已向警方報案。
- 關鍵事實:詐團先探詢工程案件執行情況,再以首長或主管身分建立信任,要求受害者加入指定通訊帳號。
- 關鍵事實:工務局強調不會透過私人LINE處理公務,也不會主動以電話索取姓名、帳戶或出生資料。
- 後續:工務局已通知合作廠商提高警覺,民眾如遇可疑聯繫可撥165或向警方查證。

5. 台中女子險匯100萬元買「主動型ETF」,行員與警方成功攔阻
- 結論:台中許姓女子因臉書網友以股市分析、專人代操及穩定獲利話術推銷投資商品,準備匯款100萬元,經銀行行員通報警方後及時停止交易。
- 關鍵事實:詐騙者自稱從事網路股票投資,介紹所謂主動型ETF,並要求將資金匯入其指定的私人帳戶。
- 關鍵事實:警方指出「保證獲利、代操投資、匯入個人帳戶」均為假投資詐騙常見警訊。
- 後續:許女已取消匯款,警方持續追查詐騙帳號及相關金流。

6. 畢業季與暑期打工成詐團話術,警方提醒學生慎防帳戶詐騙
- 結論:詐團近期鎖定學生族群,以免費畢業禮物、低價交易、輕鬆高薪兼差及代轉帳等話術誘騙,目標多為取得學生帳戶或吸收成為車手。
- 關鍵事實:學生可能因出售課本、購買禮物或尋找暑期打工,遭引導點擊釣魚連結、交付帳號,或協助處理不明款項。
- 關鍵事實:警方指出人頭帳戶取得難度提高,詐團轉而利用學生手上多個金融帳戶,誘使其成為洗錢共犯。
- 後續:警方呼籲求職應透過正規平台,勿交付存摺、提款卡、網銀密碼或協助不明轉帳。

7. 彰化男子協助詐團收取人頭帳戶,涉51罪判刑3年6月
- 結論:彰化陳姓男子替詐欺集團收購並管理人頭帳戶,協助清洗54名被害人的詐款逾6,400萬元,法院依多項詐欺及洗錢相關犯行判處應執行3年6月徒刑。
- 關鍵事實:被害人多因網路投資廣告與「穩賺不賠」話術,將100萬至500多萬元不等款項匯入指定帳戶。
- 關鍵事實:陳男負責收取提款卡、網銀密碼、SIM卡及設定約定轉帳,讓詐團得以轉移、掩飾不法金流。
- 後續:法院考量陳男坦承部分犯行並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但仍認定其行為具組織性與助長詐欺犯罪。

8. 假冒物流客服與「賣貨便」話術持續行騙,兩起案件均及時攔阻
- 結論:苗栗男子網購荔枝後,遭假物流客服以訂單錯誤、帳戶凍結為由索取網銀帳密;另有民眾透過賣貨便交易被誘導匯款,警方提醒勿依陌生指示操作金融帳戶。
- 關鍵事實:假客服常要求受害者開通網路銀行、提供帳號密碼、驗證碼,或要求操作ATM、網銀進行所謂解除設定。
- 關鍵事實:物流業者與電商平台不會要求買賣雙方交付網銀密碼、提款卡或以轉帳方式完成身分驗證。
- 後續:警方呼籲遇到異常訂單或付款通知,應直接從官方App、網站或客服管道核實。

9. 桃園保健食品公司涉誇大療效吸金,負責人遭起訴
- 結論:桃園一家保健食品公司負責人涉嫌將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的產品宣稱可活化粒線體、改善帕金森氏症等疾病,造成消費者誤信療效購買,已遭檢方起訴。
- 關鍵事實:一名罹患帕金森氏症婦人誤信業務宣稱產品可改善病情,2021年至2023年間累計支付82萬8,800元。
- 關鍵事實:檢方認定產品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卻透過媒體、網路及傳銷體系宣稱具治療或保健效果。
- 後續:檢方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起訴公司及負責人,詐欺部分因證據不足未另行起訴。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整理日期
最後更新
資料性質
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6-02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6 月 2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791。
永久網址
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791

詳細原則請參閱 編輯與資料來源政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