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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台中「丹水滾」火鍋店負責人夫妻涉以高利投資吸金,傳捲款潛逃中國,受害者組自救會追討,檢警正釐清實際受害規模與資產流向。
- 結論:台中火鍋店「丹水滾」黃、洪姓夫妻被指以房地產、二胎借貸等名義吸金,傳涉款最高約50億元並已出境,案件已成重大疑似投資詐騙案。
- 關鍵事實:受害者估計近500人,部分人因初期獲配息而加碼,甚至投入退休金、棺材本或貸款資金。
- 關鍵事實:夫妻名下及子女名下傳持有逾20筆台中精華區房產,受害者已聲請假扣押以防資產移轉。
- 關鍵事實:兩人長期參與地方社團、宮廟與公益活動,藉正面形象及人脈拓展投資招攬。
- 後續:檢警正調查金流、受害人數及是否涉及違法吸金、詐欺與資產隱匿,夫妻去向及遣返可能性待釐清。

2. 泰國警方逮捕涉嫌主導柬埔寨電信詐騙的日本籍男子,該集團疑用生成式AI換臉假冒警察,詐騙日本民眾數十億日圓。
- 結論:日本籍主嫌佐佐木裕介在曼谷落網,涉嫌自泰國遙控柬埔寨波貝詐騙據點,跨境假冒警察行騙,將面臨引渡回日本偵辦。
- 關鍵事實:泰警稱嫌犯長期居住泰國,與柬埔寨當地中國籍據點負責人合作,並持有疑似日本警察制服。
- 關鍵事實:日本警方調查顯示,詐團設置「AI包廂」,在視訊通話中以生成式AI替換臉部,提高假警察詐騙的可信度。
- 關鍵事實:柬埔寨波貝據點去年已有29名日本人因涉電信詐騙遭拘留及逮捕,顯示犯罪網絡規模龐大。
- 後續:日本預計在6月底前完成引渡,並持續追查柬埔寨、泰國及其他東南亞地區的共犯與資金流。

3. 香港21歲女子遭假冒內地公職人員操控,赴泰國自導自演遭綁架,家屬先損失140萬港元,後續再被勒索300萬港元。
- 結論:香港女子遭跨境詐團以涉案調查為由心理操控,依指示赴泰拍攝假綁架照片向家屬勒贖,經香港與泰國警方合作後安全返港。
- 關鍵事實:詐團要求女子以海外升學為由,向家人索取並匯出140萬港元作為所謂保證金。
- 關鍵事實:女子抵泰後依指示假扮遭綁架,向家人傳送照片,詐團再要求支付300萬港元贖金。
- 關鍵事實:泰國警方尋獲女子時,她未受傷;已支付款項則被轉入多個本地銀行戶口。
- 後續:香港警方列案「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正追查涉案帳戶與資金流向,暫未有人被捕。

4. 彰化女子誤信Instagram抽獎中獎訊息,依假客服指示寄出提款卡與密碼,帳戶遭詐團作為洗錢工具,法院最終認定她亦為受害者。
- 結論:施姓女子因假中獎詐騙交出多張提款卡及密碼,雖因此被依洗錢防制法起訴,但法院認定其主觀上無協助洗錢犯意,判決無罪。
- 關鍵事實:詐團先以「帳戶審核失敗」為由,要求女子分享手機畫面,再要求寄送實體提款卡進行驗證。
- 關鍵事實:女子將提款卡寄往台南並交付密碼後,帳戶遭詐團用於收受其他被害人的詐騙款項。
- 關鍵事實:法院認為她相信該流程是領取中獎獎金所需程序,並無收取報酬或交付帳戶協助犯罪的故意。
- 後續:本案凸顯假中獎詐騙以「帳戶驗證」索取提款卡與密碼的手法,民眾仍應避免交付任何帳戶控制資訊。

5. 新竹貴婦誤信投資平台獲利,以為出金回款屬真實收益而持續加碼,最終被詐4279萬元,兩名協助出金的被告遭判刑。
- 結論:詐團透過先匯回小額獲利的「出金」手法建立投資人信任,使新竹吳姓女子持續面交大額款項,最終損失達4279萬元。
- 關鍵事實:被害人最初面交120萬元後,詐團安排出金手將47萬元存入其帳戶,營造投資確有獲利的假象。
- 關鍵事實:女子因相信投資平台正常運作,後續持續交付款項給車手,累計遭詐金額達4279萬元。
- 關鍵事實:法院分別判協助交付及存入出金款項的王、吳姓被告有期徒刑2年6月及2年4月。
- 後續:案件反映假投資詐騙常以小額出金誘導加碼,其他詐團成員與金流仍待檢警追查。

6. 高雄男子網購800元粽子後,遭假物流客服以帳戶驗證為由誘導操作網銀,數小時內損失逾百萬元。
- 結論:端午網購需求成為詐團利用目標,陳姓男子因點擊假物流連結並依假客服指示操作網路銀行,購買粽子反遭騙走百餘萬元。
- 關鍵事實:詐團以「未完成實名驗證」、「訂單設定錯誤」及「金流異常」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加入假客服LINE帳號。
- 關鍵事實:假客服透過語音、視訊指示被害人進行網銀操作,並以掛斷電話會影響交易為由阻止其查證。
- 關鍵事實:刑事局統計,今年5月全國網路購物詐騙受理3949件,財損約4億695萬元。
- 後續:警方提醒ATM與網銀不具身分驗證或解除設定功能,遇要求轉帳驗證帳戶應立即撥打165查證。

7. 苗栗男子為每月4萬元報酬提供銀行帳戶給詐團,雖未實際拿到報酬,仍因造成3人受騙被判刑6月、併科罰金9萬元。
- 結論:潘姓男子因貪圖詐團承諾的每月分紅而交出帳戶,帳戶被用作人頭帳戶收取詐款,即使未取得報酬仍須承擔幫助洗錢刑責。
- 關鍵事實:詐團利用潘男帳戶收取3名被害人的匯款,並迅速提領一空,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
- 關鍵事實:潘男坦承提供帳戶,供稱原本約定每月可領4萬元,但實際上沒有收到任何款項。
- 關鍵事實:法院認定其提供帳戶行為破壞金融交易秩序,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
- 後續:判決再次提醒民眾,出租、出借或交付帳戶即使未獲利,仍可能涉及洗錢及詐欺幫助犯責任。

8. 香港警方拘捕3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涉嫌參與5宗「猜猜我是誰」電話詐騙案,專門向長者收取假保釋金。
- 結論:香港警方破獲針對長者的電話詐騙收款團伙,3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涉嫌假冒受害人親友,以涉刑案需保釋為由騙取共約80萬港元。
- 關鍵事實:5名受害者年齡介於63至83歲,詐團以親友被警方拘捕為由,要求交付9萬至27萬港元不等的保釋金。
- 關鍵事實:被捕男子年齡介於28至47歲,主要負責與受害長者見面及收取現金。
- 關鍵事實:3人被控5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 後續:警方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持續追查詐團上游、電話來源及其他可能受害個案。

9. 裕融與刑事警察局舉辦金融防詐工作坊,針對公益團體第一線社工強化識詐、阻詐及債務風險應對能力。
- 結論:裕融首度與刑事局合作推動防詐培訓,鎖定常接觸脆弱族群的社工人員,透過案例與情境演練建立第一線金融詐騙防護網。
- 關鍵事實:課程涵蓋存證信函、債權委外催收及新型詐騙手法,協助社工辨識受助者可能遭遇的金融陷阱。
- 關鍵事實:活動設計「防詐大富翁」桌遊與情境模擬,讓社工練習遇到詐騙事件時的辨識、通報與轉介流程。
- 關鍵事實:參與單位包括逆風青少年賦歸協會、芒草心慈善協會及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等公益團體。
- 後續:主辦方預計透過合作社工將防詐知識擴及弱勢家庭,實際成效仍待後續追蹤。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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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6-07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6 月 7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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