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一頁

2026-04-19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中國境外詐團幕後成員詐騙35名台灣民眾逾4426萬元,法院認定其主導金流洗錢角色較基層車手重大,判刑9年並扣押其台中豪宅。
- 結論:朱姓男子在中國福建境外機房擔任詐團與水房的聯繫窗口,協助將詐款轉為泰達幣隱匿流向,因犯罪組織層級較高而遭重判。
- 關鍵事實:詐團以假投資、假交友、假求職及假購物平台等手法,向35名台灣被害人詐得合計4426萬元。
- 關鍵事實:檢警查出朱男在台中購置約4000萬元豪宅,法院已裁准檢方聲請扣押,作為追討犯罪所得依據。
- 後續:朱男遭判9年徒刑,相關不法所得追查、沒收及判決是否確定,仍待後續程序處理。

2. 馬來西亞檳州警方破獲跨國臉書詐騙呼叫中心,逮捕11名多國嫌犯,其中包括2名台灣男子,最重可判10年徒刑並處鞭刑。
- 結論:該集團以公寓作為詐騙據點,透過假臉書帳號及假客服身分鎖定台灣、中國、日本與越南民眾,已遭馬國警方延押偵辦。
- 關鍵事實:警方查獲3名中國男子、2名台灣男子、3名越南籍男女、1名日本男子及2名馬來西亞男子。
- 關鍵事實:現場扣得多支手機、平板、筆電、電腦主機與路由器等設備,案件依馬國刑法第420條詐騙罪調查。
- 後續:全體嫌犯仍遭延長扣留,警方將持續釐清詐騙金流、受害範圍及各成員分工。

3. 台籍男子在日本假冒警察,以帳戶涉洗錢為由誘騙80多歲老翁購買並交出79枚金幣,涉案金額約1488萬元台幣。
- 結論:日本長野縣警方已逮捕31歲台灣籍男子,但遭詐取的79枚金幣尚未尋回,並正追查是否存在跨國共犯及其他受害案件。
- 關鍵事實:嫌犯被控自2月下旬至3月中旬多次致電被害人,謊稱帳戶遭用於洗錢,要求購金幣供警方「調查」。
- 關鍵事實:老翁依指示分批購入金幣後,親手交給假扮警察前來取物的嫌犯,損失約7500萬日圓。
- 後續:日本警方尚未說明嫌犯是否認罪,並持續追查金幣流向及其他涉案人士。

4. 虛擬貨幣交易衍生的搶案與假投資詐騙增加,刑事局指出詐團常以假幣商、低手續費等話術,引導被害人攜現金進行場外交易。
- 結論:近半年全台約發生11起虛擬貨幣搶案,其中台北市即有6起;警方認為此類案件與假投資詐騙結合,且可能演變為黑吃黑暴力犯罪。
- 關鍵事實:刑事局指出,單月若發生100件假投資案件,推估近3成與虛擬貨幣交易或相關爭議有關。
- 關鍵事實:常見風險包括攜現金面交遭搶、轉幣後對方失聯,以及將虛擬資產交他人操盤後無法取回。
- 後續:警方與民代呼籲避免陌生人線下高額面交,虛擬資產服務法若上路,監管與防制效果待觀察。

5. 台灣行動支付升級付款碼防詐措施,將付款QR Code有效時間縮短至1分鐘,並加註動態警語,以降低截圖、翻拍與遠端詐騙風險。
- 結論:行動支付業者提醒,金融機構與客服不會要求民眾提供付款QR Code、開啟視訊或同步操作金融功能,遇此類要求高度疑似詐騙。
- 關鍵事實:台灣行動支付APP已與金融機構限制付款碼截圖,並阻斷通訊軟體螢幕分享付款畫面等高風險操作。
- 關鍵事實:業者也提醒特約商店,若付款碼顯示為靜態畫面,應提高警覺並協助辨識可能受騙的消費者。
- 後續:民眾如遇可疑指示,應停止操作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查詢打詐儀錶板案例。

6. 律師提醒民眾勿因人情代收、轉交、提領或轉帳不明款項,因實際參與詐團金流可能被認定為詐欺或洗錢共犯。
- 結論:即使未親自對被害人施騙,只要協助收錢、轉錢或提領,法院仍可能依是否應察覺異常、是否參與犯罪流程判定刑責。
- 關鍵事實:法院審理重點不僅是當事人是否自稱不知情,也會檢視資金為何需經第三人帳戶、是否存在不合常理的提領要求。
- 關鍵事實:若明知流程異常仍配合,可能被認定具有未必故意,成為詐團切斷金流追查的重要環節。
- 後續:民眾遇到親友要求代收、代轉或代領大額款項時,應先查證資金來源,避免提供帳戶或現金協助。

7. 白沙屯媽祖進香熱度遭詐團利用,假帳號以低運費贈送結緣手鍊為餌,再謊稱帳戶操作錯誤、要求賠償高額罰款,誘導被害人匯款。
- 結論:台南江姓女子原欲支付38元運費取得媽祖結緣品,對方卻要求賠償62萬元,經警方查證後確認是典型假網購與假客服詐騙。
- 關鍵事實:詐團透過臉書假冒文創或結緣品賣家,提供偽造的超商賣貨便連結,誘導民眾輸入資料或依指示操作。
- 關鍵事實:被害人未完成操作後,詐團即以帳戶遭凍結、系統錯誤或賣家受損為由,施壓要求轉帳賠償。
- 後續:警方呼籲勿匯款至私人帳戶,遇可疑購物連結應先查證,並可撥打165或110諮詢。

8. 美國加州「熊爪行動」偵破假扮黑熊毀損豪車的保險詐欺案,3名同夥已被判刑,另有1名嫌疑人預定9月出庭。
- 結論:嫌犯安排同夥穿熊裝進入勞斯萊斯及兩輛賓士製造抓痕,再申請近14.2萬美元理賠;生物學家辨識影片後揭穿其偽造手法。
- 關鍵事實:加州保險局表示,嫌犯提供多段「熊闖入車內」影片作為理賠佐證,但動作與受損痕跡不符合真熊行為。
- 關鍵事實:警方搜索嫌犯住處後查獲熊裝,3人對重罪保險詐欺指控不抗辯,遭判週末服刑、緩刑及部分賠償。
- 後續:第4名嫌疑人將於9月出庭,保險局將持續針對偽造事故與動物損害理賠案件加強查核。

9. 香港與美國均出現冒充政府或執法機關的詐騙手法,騙徒利用偽造公函、來電顯示與逮捕威脅,誘導民眾掃碼、交個資或繳交保釋金。
- 結論:騙徒假借「檢控部抄封令」、ICE探員或警局身分製造恐慌,要求受害人不得向家屬或律師求證,進而騙取帳戶資料與款項。
- 關鍵事實:香港案例中,偽信附QR Code並冒充不存在的「檢控部」,誘使收件人進入假政府網站或下載惡意程式。
- 關鍵事實:美國假ICE詐騙會偽造官方來電、提供假徽章號碼,並以移民身分或遣返威脅要求支付「移民保釋金」。
- 後續:官方機關不會以掃碼、禮品卡或電話指示方式要求繳款;收到可疑文件或電話應透過官方管道自行回撥查證。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整理日期
最後更新
資料性質
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4-19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4 月 19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838。
永久網址
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838

詳細原則請參閱 編輯與資料來源政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