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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納入防詐與洗錢監管,政府擬補強詐團利用支付帳號快速分流贓款的制度漏洞。
- 結論:金管會與數發部正協作要求第三方支付業者納入洗錢防制規範,未完成能量登錄的業者,金融機構可拒絕提供相關服務,以降低虛擬帳號遭詐團大量使用的風險。
- 關鍵事實:詐團在實體銀行帳戶監控趨嚴後,轉向大量虛擬帳號收款;單一帳號遭凍結時,業者仍可能保有大量其他帳號可供使用。
- 關鍵事實:金管會表示,虛擬貨幣監管已分階段推進;透過金融機構與平台攔阻、追查,約有2.3億元詐款已追回返還被害人。
- 後續:第三方支付業者的登錄、查核標準及違規處置細節,仍待主管機關持續落實與檢驗。

2. 官方打詐數據雖顯示財損下降,但民間求助量增加,反映未報案案件與受害者求助需求仍不可忽視。
- 結論:官方儀表板顯示詐騙件數及財損已較前兩年下降,但反詐民間團體表示求助人數持續攀升,官民統計呈現落差,詐騙犯罪黑數及新型手法仍待釐清。
- 關鍵事實:統計顯示,2024年全台每月平均詐騙財損約125.8億元,2025年降至74.4億元,2026年前4月平均約53.8億元。
- 關鍵事實:即使財損曲線下滑,2026年前4月每月仍約有1.25萬件報案、逾50億元損失;網路買賣與假買賣已成高件數態樣。
- 後續:政府與民間團體對未報案案件、重複受騙及求助統計的整合方式,尚待建立更具可比性的機制。

3. 台中商銀多名分行高層涉為詐騙、博弈集團護航洗錢36億元,兩名經理聲請停押遭法院駁回。
- 結論:檢方指控台中商銀部分分行主管協助人頭公司開戶、提高轉帳額度並延遲風險帳戶處置,使詐欺與博弈金流得以轉移;法院認定涉案者有逃亡風險,維持羈押。
- 關鍵事實:檢方認定涉案集團利用12家人頭公司帳戶洗錢逾36億元,帳戶轉帳額度最高被拉高至2,000萬元。
- 關鍵事實:潭子分行經理張登宗涉洗錢逾7億元,頭份分行經理莊文良涉洗錢逾5億元;兩人均被指涉銀行法特別背信及鉅額洗錢重罪。
- 後續:案件已由檢方起訴移審,其他涉案分行主管、公司負責人及相關金流責任,將由法院後續審理。

4. 前調查官因投資失利加入詐團擔任收簿手,涉及53名被害人,法院判刑3年6月。
- 結論:前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被認定明知物流取件方式異常,仍協助收取、轉寄金融卡供詐團洗錢;法院認為其具辦案專業卻參與犯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 關鍵事實:劉男被指於2024年透過網路求職,前往超商及置物櫃領取裝有帳戶、金融卡的包裹,再轉寄給上游詐團。
- 關鍵事實:他辯稱僅協助取件並獲4,900元報酬,但法院認定收簿手是詐欺、洗錢流程的關鍵環節,應論共同正犯。
- 後續:全案仍可上訴;判決也凸顯金融卡寄送與物流轉運,仍是詐團取得人頭帳戶的常見環節。

5. 桃園地下匯兌詐騙案中,越南籍女子面交150萬元後報警,涉案車輛逃逸自撞,警方追回140萬元。
- 結論:一名越南籍女子欲將存款匯回越南,因使用網路地下匯兌而遭取走150萬元;警方追查涉案車輛時,嫌犯高速逃逸自撞,車內5人受傷,其中1人命危。
- 關鍵事實:被害人與自稱可辦理地下匯兌者在中壢面交,交付現金後對方立即駕車離去,她察覺異狀後報警。
- 關鍵事實:警方在楊梅事故車內查扣140萬元,車上包含成年男子與未成年少年、少女;案件依銀行法及詐欺罪嫌偵辦。
- 後續:警方正追查未在車內、疑似取走其餘款項的面交人員,並釐清涉案者是否涉及其他詐騙或洗錢案件。

6. 感情詐騙持續演變為騙取帳戶與金融卡,醫材女業務因「ABC男友」承諾生活費而淪為人頭帳戶。
- 結論:刑事局揭露新型假相親詐騙,騙徒以海外成功人士形象建立感情後,假稱匯入高額生活費,誘使被害人交出多個帳戶及提款卡,進而作為洗錢工具。
- 關鍵事實:30歲女業務在臉書相親廣告認識自稱美國華僑的男子,對方以20萬人民幣生活費為由,要求提供5個銀行帳戶分批收款。
- 關鍵事實:女子寄出自己與哥哥共5張提款卡後,帳戶隨即被匯入詐款並遭凍結,警方通知後她才發現受騙。
- 後續:刑事局提醒,任何以贈與、匯款驗證或帳戶清潔為由索取金融卡、密碼者,均可能使當事人涉入幫助詐欺、洗錢風險。

7. 台南男子為網戀對象貸款106萬元,並依詐團指示謊稱提款用途,經銀行與警方攔阻保住款項。
- 結論:詐團利用假女網友建立感情,誘導被害人貸款並以「買黃金、買家具」掩飾大額提款用途;銀行行員察覺異常通報警方,成功阻止106萬元遭轉出。
- 關鍵事實:50歲李姓男子赴銀行提領106萬元,面對行員詢問無法說明家具品項、黃金交易對象及價格,行員立即啟動關懷提問與通報。
- 關鍵事實:警方檢視通訊紀錄後發現,詐團已事先教導他以購買黃金、裝潢等理由規避銀行審查。
- 後續:被害人已打消提款念頭;警方呼籲遇到要求隱瞞資金用途、借貸投資或購買黃金者,應先撥165查證。

8. 高雄男子網購低價咖啡機,被賣家要求寄出金融卡與密碼;警方及物流業者及時攔回包裹。
- 結論:詐團以遠低於市價的二手咖啡機吸引買家,再以帳戶異常、寄卡驗證為由騙取金融卡;被害人寄件後察覺不對求助,警方成功在物流倉儲攔截包裹。
- 關鍵事實:涉案商品標示近全新咖啡機與磨豆機僅售1,600元,賣家拒絕面交看貨,並要求買家交付實體金融卡與密碼。
- 關鍵事實:警方指出,買賣交易要求寄送金融卡或提供密碼毫無合理性,屬於「假買賣、真騙卡」的人頭帳戶詐騙手法。
- 後續:包裹已在詐團取件前攔回;警方呼籲若已寄出金融卡,應立即聯繫物流、銀行並報案處理。

9. 柬埔寨官員稱將加強掃蕩電騙園區,但仍有分析指出跨境詐騙幕後主腦與利益鏈尚未完全清除。
- 結論:柬埔寨國王高級顧問表示,政府已將電騙列為重點整治目標,並以省長問責、掃蕩工場等方式施壓;不過外界認為詐騙利益龐大,治理成效仍須持續觀察。
- 關鍵事實:報導提及柬埔寨警方近月破獲多處電騙工場、拘捕數千人,太子集團創辦人陳志則涉跨國網路詐騙及人口販賣案。
- 關鍵事實:受訪官員稱,若地方仍存在電騙問題,相關省級首長可能被撤換,並否認柬埔寨政府從電騙產業獲利。
- 後續:跨國詐騙園區的資金、人口販運與保護傘問題是否能被追溯至主謀層級,仍待執法合作及案件進展驗證。

10. 美國加州聖塔克拉拉縣起訴Meta,指控其Facebook與Instagram容許詐騙廣告獲利,Meta表示將抗辯。
- 結論:矽谷所在地聖塔克拉拉縣控告Meta未有效阻止詐騙廣告及帳戶轉售,甚至藉演算法向曾點擊可疑廣告的用戶投放更多詐騙內容;Meta否認指控並稱持續打擊詐騙。
- 關鍵事實:訴訟主張Meta涉嫌違反加州虛假廣告與不正當商業行為法,並指其生成式AI工具可能協助不法廣告商製作詐騙廣告。
- 關鍵事實:Meta發言人反駁,相關報導曲解公司動機,強調平台內外詐騙會損害使用者、企業及平台自身利益。
- 後續:案件將進入司法程序,Meta對廣告審查、帳戶交易及演算法推薦的責任範圍,仍待法院審理認定。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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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5-16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5 月 16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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