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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8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中國八部門加強虛擬貨幣風險管制,全面切斷境內外相關非法金融服務,並禁止未經核准的人民幣穩定幣發行。
- 結論:中國人行等八部門發布新規,明定虛擬貨幣兌換、交易中介、代幣發行融資等屬非法金融活動,強化對加密資產投機與詐騙風險的治理。
- 關鍵事實:新規禁止境外單位或個人向中國境內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亦不得任意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
- 關鍵事實:規範並要求嚴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發行與人民幣掛鉤的穩定幣,相關服務鏈將同步受限。
- 後續:新規已自發布日起生效,後續執法尺度及對跨境平台、RWA代幣化業務的實際影響待觀察。

2. 緬北明家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伏法,案件涉及大規模電信網路詐騙、殺人、拘禁及賭博等跨境犯罪。
- 結論:緬北明家犯罪集團頭目明珍珍等11人死刑定讞後已伏法,官方首度播出庭上懺悔片段,案件成為中國持續清剿緬北電詐勢力的重要進展。
- 關鍵事實:明家集團長期盤據緬甸果敢地區,涉犯電信網路詐騙、故意殺人、非法拘禁及開設賭場等多項重罪。
- 關鍵事實:明國平、明珍珍等人於2025年9月一審判死,11月上訴遭駁回;明珍珍庭上表示願承擔責任並為過往行為懊悔。
- 後續:緬北電詐園區及其金流、招募與跨境協力網絡仍是區域執法機關持續追查重點。

3. 刑事局示警詐團潛伏醫院開刀房外,冒充醫師親友推銷「術後神藥」並向焦慮家屬收取現金。
- 結論:詐騙集團鎖定手術期間情緒焦慮的病患家屬,以醫護親屬或主治醫師友人身分取信,假借代購特效藥膏與器材名義詐取現金。
- 關鍵事實:中部一名蕭姓男子陪母親手術時,遭陌生男子自稱麻醉醫師父親及主治醫師友人,交付4240元購買術後藥膏後對方失聯。
- 關鍵事實:刑事局強調,合法藥品與衛材費用均應由醫院批價櫃檯開單或憑處方箋領取,醫護人員不會私下向家屬收取現金。
- 後續:民眾遇陌生人推銷「術後神藥」或要求現金,應先向護理站查證,並可撥165或110求助。

4. 新竹診所醫師誤信假投資老師,遭詐團以補款、解套等話術誘騙,累計財損逾7200萬元。
- 結論:新竹一名醫師深陷假投資騙局,即使女兒報警並協助逮捕車手後仍持續借貸交款,凸顯投資詐騙對高資產被害人的長期操控風險。
- 關鍵事實:醫師自2024年9月至12月間,先後8次與詐團車手面交現金,初期已損失約4000萬元。
- 關鍵事實:警方逮獲車手後,醫師仍抵押房產、向親友及診所員工借款,後續再交付多筆現金,總損失超過7200萬元。
- 後續:法院已就涉案車手判刑;詐團持續以補足資金才能提領獲利等話術操控被害人,相關上游身分仍待追查。

5. 北市高齡男子遭色情陪聊網站誘導儲值及投資,在一個半月內損失逾952萬元。
- 結論:詐團以AI正妹、客製化情色互動及可退款儲值為誘餌,逐步將被害人導向VIP投資方案,形成交友、應召與投資混合式詐騙。
- 關鍵事實:詐騙網站先以裸露圖片吸引用戶,接著依年齡、外貌與身材偏好安排虛構對象,再透過LINE帳號建立陪聊關係。
- 關鍵事實:北市一名80多歲男子遭引導儲值並投入投資款項,短短約一個半月累計遭詐952萬餘元。
- 後續:警方提醒,色情或陪聊網站若以儲值可退、升級VIP、投資獲利等理由要求持續付款,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向165查證。

6. 台中19歲女子網購蔬果誤入假「賣貨便」網站,詐團以帳戶凍結為由要求提供存有3萬元的帳戶。
- 結論:假賣場結合偽冒物流平台的詐騙持續出現,詐團以交易異常與解除帳戶凍結為由,誘導消費者提供金融帳戶及進行資金認證。
- 關鍵事實:盧姓女子在社群平台向網友購買百元內農產品,依指示點擊不明連結後,被告知操作錯誤、帳戶已遭凍結。
- 關鍵事實:對方要求提供內有3萬元存款的帳戶,並加入自稱金融專員的LINE帳號;女子察覺異常後與父親前往派出所求助。
- 後續:警方已依規定通報165,並提醒民眾勿點擊不明物流連結,任何要求提供帳戶或資金認證的說法均應視為高風險警訊。

7. 社福團體屢遭詐騙案件波及,捐款帳戶可能被誤列警示戶凍結,已影響部分機構募款與捐款人信任。
- 結論:詐團濫用公益捐款、偽造收據與假慈善網站行騙,導致合法社福機構帳戶遭凍結或面臨退捐壓力,成為反詐治理的衍生問題。
- 關鍵事實:華山基金會及聯合勸募協會曾因受害人報案牽連捐款帳戶被列為警示戶,其中華山帳戶約24小時後才解除限制。
- 關鍵事實:公益自律聯盟調查顯示,近三成受訪社福組織曾遇資安事件,且逾六成反映捐款人接到詐騙電話或已受騙。
- 後續:部分團體改鼓勵信用卡或郵政劃撥捐款;民眾捐款前應透過機構官方網站、公開電話或合法募款資訊確認帳戶。

8. 彰化少年車手遭詐團吸收後捲入贓款侵吞糾紛,因遭暴力恐嚇而報警,警方循線瓦解車手集團。
- 結論:詐團以報酬招募未成年人成為車手,少年因害怕遭集團報復而報案,意外揭露以假檢警話術詐取被害人款項的犯罪鏈。
- 關鍵事實:集團以每人1萬元報酬招募少年車手,透過假冒檢察官與警察,要求被害人交付現金並宣稱帳戶須受監管。
- 關鍵事實:兩名少年疑涉96萬元贓款去向不明,集團成員將少年押走、掌摑及恐嚇逼問,少年脫身後向警方求助。
- 後續:法院已依招募未成年人加入犯罪組織及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處多名被告徒刑,主嫌仍待追緝。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整理日期
最後更新
資料性質
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2-08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2 月 8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919。
永久網址
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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