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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2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春節連假期間詐騙集團未停歇,6天共造成近2.85億元財損,假投資與網購詐騙仍是民眾最應優先防範的主要類型。
- 結論:除夕至初五全台受理540件詐騙案、財損達2億8483.8萬元,顯示年節資金流動與消費需求仍是詐團鎖定重點。
- 關鍵事實:警方統計,大年初一財損最高,達7511.6萬元;初五受理件數最多,共110件,詐團在年節期間持續運作。
- 關鍵事實:常見前五類手法為網路購物、假投資、假交友投資、色情應召詐財及假交友徵婚詐財,投資與購物占比尤其高。
- 後續:警政署提醒,投資平台若要求繳保證金、手續費才能出金,或商品價格明顯低於市價,均應立即停止交易並撥165查證。

2. 聯合國揭露東南亞詐騙園區涉及人口販運、強迫勞動與酷刑,呼籲各國將受害者視為需要保護的倖存者而非罪犯。
- 結論:聯合國人權辦公室認定東南亞詐騙園區的虐待與人口販運問題極為嚴重,犯罪網絡已跨越湄公河流域並延伸至多個地區。
- 關鍵事實:報告指出,受害者多以工作機會為誘餌被騙入園區,之後可能遭水牢、毆打、性侵、禁食及強迫墮胎等非人待遇。
- 關鍵事實:倖存者證詞顯示,未達詐騙業績者可能遭長時間浸水、毆打或被迫傷害其他受害者,逃跑失敗者亦可能遭報復。
- 後續:聯合國要求各國加強跨境情報、救援與返國安置機制,避免獲救者被當成罪犯處理或再次落入人口販運網絡。

3. 泰國邊境逮捕6名自柬埔寨潛逃的中國籍電詐嫌犯,案件突顯詐騙機房受查緝後仍可能透過鄰國轉移與重組。
- 結論:6名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柬埔寨邊境電信詐騙機房工作,因當地查緝趨嚴而非法進入泰國,原計畫再轉往第三國躲藏。
- 關鍵事實:泰國海軍特遣隊與移民執法人員21日在尖竹汶府邊界巡邏時,發現6人無法提出合法入境或居留證明。
- 關鍵事實:嫌犯供稱長期在柬埔寨邊境詐騙園區工作,逃入泰國後擬以當地作為中轉站,案件已移交相關單位起訴。
- 後續:泰國當局表示將擴大追查是否有大型犯罪組織接應,並持續透過國際情報合作打擊電詐與人口販運。

4. 圓山大飯店證實資訊系統遭外部入侵,部分往來及聯絡資料可能外流,飯店提醒住客與合作對象提高對假付款通知的警覺。
- 結論:圓山大飯店2月17日發現部分系統遭未授權存取,尚不排除資料被竊或外流,已啟動資安應變並通報主管機關。
- 關鍵事實:可能受影響資料包括業務往來單位聯絡窗口資訊、交易或往來紀錄等,但實際外洩範圍及內容仍待最終鑑識確認。
- 關鍵事實:飯店已切斷相關系統連線、強化帳號權限與監控機制,並主動請法務部調查局協助釐清入侵來源及責任。
- 後續:飯店提醒民眾勿依可疑郵件、來電或異常付款指示提供帳密與金融資訊,訂房付款應以官方管道再次核實。

5. 少年涉詐案件持續上升,車手與提供人頭帳戶成為主要角色,成年犯罪集團利用少年形成斷點的問題日益受關注。
- 結論:警政署統計顯示,詐欺已成少年最主要涉案類型,少年與成年人共犯比例逾五成,反映犯罪集團持續吸收少年執行末端工作。
- 關鍵事實:去年1至8月查獲少年嫌疑犯1萬556人,其中涉詐2943人,占27.88%;詐欺少年中車手占62.73%最多。
- 關鍵事實:自願提供人頭帳戶者占少年涉詐案件22.49%,收簿手占4.04%;少年犯罪人口率亦由109年每10萬人794人升至113年951.3人。
- 後續:法務部指出,少年與成年人共犯案件分流至少年法院處理,可能增加檢警同步蒐證與追查詐團上游的難度。

6. 假投資詐騙持續結合交友軟體、虛擬貨幣與假平台操作,刑事局整理七步驟提醒民眾辨識由小額信任到無法出金的陷阱。
- 結論:假投資詐團常先以交友或社群建立信任,再引導購買虛擬貨幣、轉入指定錢包與假平台,最後以各種費用阻止被害人出金。
- 關鍵事實:北部李姓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假投資對象,被引導使用交易所購買泰達幣並面交換幣,最終遭騙約700萬元。
- 關鍵事實:詐團通常利用帳面獲利製造成功假象,待被害人申請提款時,再以稅金、保證金、手續費或解鎖費要求繼續付款。
- 後續:刑事局提醒,虛擬貨幣一旦轉入陌生錢包或非官方投資平台,資金控制權即可能喪失,應停止匯款並保存對話紀錄報案。

7. 冒用名人、藝術品增值等話術持續被用於投資詐欺,警方近期分別攔阻250萬元及50萬元款項,顯示實體面交仍是詐團重要收款方式。
- 結論:詐團以假冒吳淡如投資廣告、保證藝術品增值等方式誘導大額付款,藉由假公司、假客服或模糊商品資訊降低被害人戒心。
- 關鍵事實:被害人誤信假冒作家吳淡如的投資廣告,下載假投資APP後在北市面交250萬元;取款車手已遭法院判刑2年。
- 關鍵事實:另有婦人準備匯款50萬元購買「會增值藝術品」,卻無法說明作品材質、保管證明或交易收據,經警方勸阻後取消匯款。
- 後續:警方提醒,投資商品若無正式契約、收據、實體交付或可驗證保管文件,即使由熟人介紹亦應停止付款並多方查證。

8. 提供帳戶給他人辦貸款或求職,可能被用作人頭帳戶並衍生刑民事責任,律師提醒帳戶安全與證據保存是自保關鍵。
- 結論:民眾因貸款、求職或協助領款而交付帳戶,若帳戶遭詐團使用,除可能涉刑責,也可能面臨被害人求償及高額連帶賠償。
- 關鍵事實:報導指出,曾有人因提供帳戶涉詐,遭判刑6個月並賠償437萬元;另有案例因貸款交付帳戶而遭求償140萬元。
- 關鍵事實:若明知協助詐騙,可能涉及加重詐欺罪;即使主張不知情,若無交易紀錄與通訊證據,也可能難以證明自身清白。
- 後續:專家建議不要出租、出借或交付金融帳戶,帳戶若遭列警示,應保留資料、配合筆錄並依程序向通報機關申請解除。

9. 房產與裝修交易詐騙風險升高,業者建議以身分核驗、價金專戶與第三方履約保證,降低冒名賣屋及工程款遭捲走的風險。
- 結論:近期出現假冒海外屋主急售、收取頭期款後失聯,以及低價承攬裝修後捲款等手法,高額不動產交易須加強身分與金流控管。
- 關鍵事實:地面師可能假冒旅居海外屋主,以急售為由催促買方匯款;買方若未確認產權與處分權,可能付款後才發現賣方身分不實。
- 關鍵事實:裝修市場亦傳出廠商收取大筆款項後失聯,業者建議工程款由第三方專戶依施工進度分階段撥付,費用約為工程總額1%。
- 後續:地政單位提醒民眾申辦免費「地籍異動即時通」,並在不動產交易中使用正式契約、產權查驗與履約保證機制。

10. 網拍交易常見「三角詐欺」,賣家可能因收款帳戶被利用而遭誤認為詐騙者,交易雙方均應核對付款人、收件人與平台紀錄。
- 結論:三角詐欺透過假買家與假賣家雙重身分操控金流及貨物流,真正賣家可能交貨卻未收到款項,還可能被付款買家誤告為詐欺。
- 關鍵事實:徐姓男子販售NBA球員卡時,詐騙犯假冒買家取得其收款帳戶,再誘騙其他買家匯款,最後僅付少量現金即取走球員卡。
- 關鍵事實:3名實際付款買家共匯入5萬8500元卻未收到商品,因而誤認徐男詐騙;檢方後來不起訴徐男,確認其亦為受害者。
- 後續:網拍交易應避免接受與買家身分不符的第三方付款,並使用具保障的交易平台、保留訂單與寄件憑證,發現異常立即暫停出貨。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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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2-22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2 月 22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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