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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1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新加坡打詐政策成果受關注,台灣駐星代表處分析其透過跨部門協作、金融控管與預防宣導,使詐騙案件及財損金額均呈雙位數下降。
- 結論:新加坡去年詐騙案件量與受害總額同步下降,顯示以政府統籌、金融業攔阻及高風險交易管控為核心的防詐制度已有具體成效。
- 關鍵事實:台灣駐新加坡代表處發布《新加坡詐欺犯罪情勢及防制政策研析》,整理當地打詐策略與執行成果。
- 關鍵事實:報告指出,新加坡以跨機關資料共享、帳戶及金流監控、電信防詐與民眾教育等方式建立聯防機制。
- 後續:相關制度能否作為台灣調整反詐政策及金融風控措施的參考,仍待主管機關後續評估。

2. 星展銀行與高檢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合作意向書,將透過金融資料與風險參數交換,提升涉詐帳戶及異常金流的辨識能力。
- 結論:星展銀行與高檢署正式建立可疑交易分析合作機制,將金融端異常帳戶資訊與檢調資料串聯,以強化詐騙金流預警及攔阻效率。
- 關鍵事實:合作內容包括整合金融犯罪資料、風險因子與可疑交易樣態,協助銀行優化帳戶風險識別模型。
- 關鍵事實:星展表示,已設專責小組通報可疑涉詐帳戶,並推動高風險客戶關懷、第三方確認及久未往來帳戶管控。
- 後續:合作機制實際可攔阻的案件量與金額,尚待後續執行數據驗證。

3. 財政部3月起要求海外網購包裹完成實名委任才可報關,政策目的包括防止冒名進口與減少「幽靈包裹」衍生的詐騙風險。
- 結論:海外網購報關自3月起增加實名委任程序,政府藉由確認收件人與報關授權關係,降低民眾個資遭冒用及不明包裹詐騙問題。
- 關鍵事實:新制要求民眾於辦理海外包裹報關前完成委任程序,未完成者將無法依一般流程進行通關。
- 關鍵事實:關務署表示,制度主要防堵他人冒用身分進口商品,並減少以不明包裹、代領或補款為名的詐騙手法。
- 後續:新制上路後的通關效率及民眾申報適應情形,仍待主管機關持續觀察。

4. 春節期間假銀行電郵詐騙集中出現,刑事局統計9天內至少18人受害,歹徒以帳戶異常為由騙取信用卡資料及一次性驗證碼。
- 結論:假冒銀行的釣魚電郵在春節連假造成近80萬元損失,警方提醒銀行不會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索取完整卡號、安全碼與OTP。
- 關鍵事實:刑事局統計春節期間受理18件假銀行電郵案件,單一案件最高損失約17萬元,總財損接近80萬元。
- 關鍵事實:詐團常以「多裝置登入」、「帳戶異常」及「異常交易偵測」製造急迫感,誘導被害人點擊假網站。
- 後續:民眾如已輸入卡號或OTP,應立即聯繫發卡銀行停卡、確認交易並向165專線諮詢。

5. 雲端發票中獎通知被用於釣魚詐騙,民眾誤入假冒財政部平台後輸入信用卡資訊,短時間內遭盜刷逾18萬元。
- 結論:詐團趁統一發票對獎期間偽造中獎通知與政府網站,藉「身分驗證」名義蒐集信用卡資料,已造成民眾大額盜刷損失。
- 關鍵事實:165打詐儀錶板案例顯示,一名上班族點擊假中獎連結並輸入卡號、期限與安全碼,遭盜刷18萬5988元。
- 關鍵事實:警方指出,官方統一發票服務應透過兌獎App或.gov.tw政府網站使用,不會要求以信用卡資料驗證領獎資格。
- 後續:銀行已將部分交易列為爭議款項處理,實際款項能否追回仍待後續調查。

6. 多起網路冒名停業出清案件持續出現,詐團盜用3C連鎖店名義假賣低價包包,企圖將民眾導向LINE帳號取得個資或進一步詐財。
- 結論:詐團以「店家經營不善、商品清倉」為話術盜用商家照片與名稱,利用遠低市價商品引流至通訊軟體,業者已出面澄清非官方活動。
- 關鍵事實:案件中遭冒名的店家實際為3C配件連鎖門市,並未販售貼文所稱的韓系包款,也沒有停業計畫。
- 關鍵事實:類似文案已被發現套用在台北、桃園及嘉義等不同業者,顯示詐團以複製內容大量投放假帳號廣告。
- 後續:業者已檢舉不實帳號;民眾應改由官方網站、門市或已驗證社群帳號確認促銷資訊。

7. 地政機關過去一年攔阻逾百件疑似不動產詐騙登記案,避免損失超過7億元,官方建議民眾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作為產權預警工具。
- 結論:面對冒名賣屋、偽造文件與交易期間設定抵押權等「地面師」手法,地政機關以登記審查及即時通知機制,已攔阻逾7億元可疑損失。
- 關鍵事實:內政部資料顯示,地政機關一年內成功阻止逾百件疑似不動產詐騙登記案件,避免逾7億元財產損失。
- 關鍵事實:地籍異動即時通可由屋主免費申請,名下不動產出現登記異動申請時,系統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
- 後續:不動產交易仍建議搭配履約保證、產權查核及價金專戶管理,以降低交易期間的產權與付款風險。

8. 桃園超商店員察覺包裹疑似藏有金融卡並即時通報,警方跨分局40分鐘攔獲兩名越南籍男子,查扣金融卡、手機及現金。
- 結論:超商店員從包裹硬質內容物察覺疑似詐欺取卡行為,警方迅速追查車輛並攔獲兩名涉案男子,成功阻斷可能的詐騙金流。
- 關鍵事實:警方在龜山區攔查31歲何姓與25歲阮姓越南籍男子,查扣金融卡3張、手機2支及不法所得3000元。
- 關鍵事實:其中阮姓男子為逃逸移工;警方表示,從店員通報至成功攔停車輛僅約40分鐘。
- 後續:案件依法移送偵辦,警方將協助店員依檢舉車手獎勵規定申請1萬元獎金。

9. 台中男子交付4個金融帳戶給詐團使用,造成10名被害人受騙逾62萬元;法院不採信其「提款卡遺失」辯解,判刑6個月。
- 結論:法院認定男子主動提供4個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供詐團收款,因帳戶在受害人匯款前未出現測試交易,否定其帳戶遺失說法。
- 關鍵事實:4個帳戶被用於假網拍、假代匯及假中獎詐騙,10名被害人合計匯入約62萬7684元。
- 關鍵事實:法官指出,若帳戶係由詐團撿拾取得,通常會先以小額轉帳測試帳戶可用性,本案交易明細未見此類紀錄。
- 後續:法院依無正當理由交付3個以上金融帳戶罪判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10. 新竹一名詐團車手雖未取得報酬,仍因面交詐取20萬元及協助製造金流斷點,被法院判刑3年2月並宣告同額罰金。
- 結論:法院認定車手即使未實際分得詐騙報酬,仍是詐團完成面交取款及隱匿金流的重要角色,因此以較檢方求刑更重的刑度處罰。
- 關鍵事實:被告假冒證券公司外派專員,向被害人面交收取20萬元,再轉交給現場監控者及詐團上游。
- 關鍵事實:法官考量被告有組織犯罪、加重詐欺與洗錢前科,且未賠償被害人,判處3年2月並併科20萬元罰金。
- 後續:判決凸顯法院對車手角色的量刑趨嚴方向,案件是否上訴及後續定讞情形待觀察。

11. 澳門籍詐團成員因遭限制出境,涉嫌安排從澎湖七美漁港偷渡離台,海巡依監視器畫面出海攔截,船長、船員及偷渡者均遭羈押。
- 結論:一名涉詐且被限制出境的澳門籍男子企圖搭漁船自澎湖偷渡出境,因安檢人員發現其登船畫面而失敗,三名涉案人均被法院裁定羈押。
- 關鍵事實:海巡發現男子在安檢結束後自港區暗處登上漁船,隨即通報巡防艇在七美南方海域攔截。
- 關鍵事實:調查指李姓男子合法入台後涉入詐騙工作並遭限制出境,先前曾在望安伺機偷渡未果。
- 後續:澎湖地檢署正擴大追查是否另有安排偷渡或協助規避境管的共犯。

12. 北檢偵辦太子集團在台資產及洗錢疑案,媒體稱案件可能最快3月3日偵結起訴;該集團涉跨國詐騙園區、洗錢與人口販運,案情仍待檢方確認。
- 結論:太子集團涉以台灣作為資產配置及避險據點的案件進入偵辦後期,外傳北檢將對在台人員及公司提起公訴,但正式處分尚未公布。
- 關鍵事實:美國2025年起訴太子集團首腦陳志等人,並制裁包含台灣人在內的多名自然人與實體,涉電信詐欺及洗錢等罪。
- 關鍵事實:北檢已多波搜索並扣押豪宅、名車等資產,並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聲押多名在台員工獲准。
- 後續:是否起訴、起訴範圍及涉案資產是否最終認定為犯罪所得,仍以檢方正式公告及法院審理結果為準。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整理日期
最後更新
資料性質
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3-01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3 月 1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940。
永久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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