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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凱基金控孫公司前副理涉勾結假檢警詐團,盜匯約3.13億元基金款,檢方已依組織犯罪、背信、洗錢等罪起訴並求處重刑,凸顯金融機構內部帳密與授權控管風險。
- 結論: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葉姓前副理涉嫌利用職務取得同事帳密與金鑰,放行19筆未授權匯款至印尼帳戶,造成約3.13億元損失且款項尚未追回。
- 關鍵事實:葉女被控偷拍企業網銀帳密、電腦開機密碼及金鑰密碼,趁同事出國期間取得載具並登入公司系統。
- 關鍵事實:檢方認定她加入以「賽亞人」為首的假檢警詐欺組織,擔任轉匯車手,將美元1018萬餘元匯入18個境外帳戶。
- 後續:新北地檢署已建請法院從重量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後續由法院審理,犯罪資金流向仍待追查。

2. 太子集團跨國詐騙與洗錢案持續擴大,新加坡再逮3名涉洗錢人士並查扣資產;台灣先前扣押的豪車亦完成首波拍賣,資產追繳進入實質變價階段。
- 結論:太子集團案在新加坡與台灣同步推進,新加坡累計查扣約5億新元資產,台灣拍賣24輛扣押名車得款約4.36億元,跨境犯罪所得追繳持續進行。
- 關鍵事實:新加坡警方逮捕3名涉嫌協助洗錢的男子,並新增查封房產、名車與名錶等約3.5億新元資產。
- 關鍵事實:台灣拍賣33輛扣押名車中的24輛,成交金額約4.36億元;檢方表示款項可依法收歸國庫或發還受害人。
- 後續: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在台洗錢案,羈押被告的偵查期限將屆,案件偵結與起訴時程待觀察。

3. 台灣駐新加坡代表處發布新加坡詐欺犯罪與防制政策研析,指出詐騙已成國安層級議題,並分析新加坡以修法、科技監控及平台責任強化防詐的模式。
- 結論:新加坡2024年詐騙通報逾5.15萬件、損失突破11億新元,政府以源頭管制、人頭SIM卡入罪及平台指令權等措施,建立高強度防詐架構。
- 關鍵事實:超過八成案件屬受害人受心理操控後「自願轉帳」,投資詐騙與假冒官員詐騙則是高額財損的重要來源。
- 關鍵事實:新加坡近年修訂電腦濫用、支付服務及洗錢相關規範,並制定網路犯罪危害法,強化政府對大型平台的介入權限。
- 後續:报告将新加坡经验定位为高度数位化社会的防诈参考,实际政策成效与跨境协作发展仍待持续观察。

4. 偽造銀行交易通知信結合釣魚網站持續行騙,民眾誤按「取消交易」並輸入卡號、電話等資料,即可能遭詐團取得驗證資訊並發動盜刷。
- 結論:詐團假冒銀行寄送刷卡通知,以取消交易按鈕誘導被害人進入釣魚頁面輸入個資與信用卡資料,警方提醒銀行不會以電子郵件要求客戶操作取消交易。
- 關鍵事實:受害者收到顯示刷卡9830元的偽造通知信,點擊連結後輸入資料,直到收到交易失敗簡訊才察覺遭詐。
- 關鍵事實:辨識重點包括檢查寄件網址與網域、勿點擊信內連結,以及改用銀行官方App、官網或客服管道自行查詢。
- 後續:民眾若已輸入卡號、密碼或驗證碼,應立即聯繫發卡銀行停卡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通報。

5. 臉書一頁式購物詐騙持續大量投放,北市警方一年下架逾3.5萬則可疑廣告;詐團以熱門商品、限時搶購與誇大療效話術,誘導民眾進入不明購物頁面。
- 結論:一頁式詐騙廣告以服飾、名牌鞋、瘦身與保健商品等題材快速換頁重上架,警方雖持續下架,仍面臨詐團大量複製與更新廣告的問題。
- 關鍵事實:常見廣告以「各界瘋搶」「最後限量」等字眼製造稀缺感,並透過社群平台連結至來源不明的購物或付款網站。
- 關鍵事實:北市警方表示,詐團常對同一假商品同時刊登數十則廣告,處理後隔日又可能出現相同或變形版本。
- 後續:警方將持續網路巡邏與通報平台下架;民眾購物前應查核商家、付款頁面與商品評價,避免以不明連結付款。

6. 桃園警方查獲兩名越南籍移工涉任詐團收水手與車手,警方提醒「幫忙領錢賺外快」並非單純打工,可能涉及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責任。
- 結論:兩名合法來台工作的越南籍移工,因接受友人介紹而加入詐團負責領款與收贓,警方查扣提款卡及贓款後依法移送,並持續向上追查。
- 關鍵事實:26歲阮姓男子被指派擔任收水手,負責指揮車手提款及回收贓款,在蘆竹下車時遭警方埋伏逮捕。
- 關鍵事實:警方另循線逮捕20歲黎姓車手,現場查扣多張提款卡及現金3萬餘元,兩人均稱原以為只是兼差工作。
- 後續:警方將持續追查上游詐團及通訊軟體聯繫來源,並呼籲外籍移工勿出租帳戶、代領款項或接受不明金流工作。

7. 北市退休女教師欲解除400萬元定存,對資金用途先後稱裝潢與醫療看護費,警銀研判為詐團教戰話術,經勸阻後成功保住養老金。
- 結論:銀行行員因客戶急解大額定存且說詞反覆而啟動通報,警方以假投資與網路交友詐騙案例勸說,阻止400萬元資金流向不明對象。
- 關鍵事實:女子起初稱款項用於住家裝潢,卻無法提出工程合約或廠商資料,後續又改稱要支付母親醫療與看護費。
- 關鍵事實:警方指出,詐團常要求被害人以裝潢、急病、房屋修繕或臨時周轉等理由,規避銀行與警方的關懷提問。
- 後續:警方提醒遇到大額提款、解約或匯款要求時,應先向親友、金融機構或165專線查證,不應依陌生人指示行事。

8. 彰化「韓國塗鴉秀」活動遭詐團冒名發布臨演徵才訊息,警方與文化局確認官方並未招募,提醒民眾防範以徵才為名蒐集個資或要求繳費的詐騙。
- 結論:詐團利用知名表演將在彰化桐花祭登場的資訊,假稱徵求臨時演員並標示每場1000元酬勞,企圖以假工作機會誘導民眾提供資料或付款。
- 關鍵事實:警方查證後確認,文化局雖有安排《韓國塗鴉秀》活動,但並未對外招募臨時演員或發布相關徵才公告。
- 關鍵事實:此類假徵才常以面試、保證金、教育訓練費或帳戶驗證為由,要求求職者交付個資、金融帳戶或先行匯款。
- 後續:警方已要求平台下架可疑訊息並追查幕後帳號;民眾應以主辦單位官網或官方社群確認徵才資訊。

9. 苗栗多名草莓農遭假盤商以收購名義騙取鮮果,警方拘捕葉姓男子並擴大追查;案件反映產季大宗農產品交易須保留契約、對話與付款證明。
- 結論:葉姓男子涉嫌以高價收購草莓取信農民,取得鮮果後轉售套現並拖延或拒付貨款,苗栗地區已有20多名莓農受害,損失估計數百萬元。
- 關鍵事實:警方調查,葉男先以正常交易方式建立信任,再以銀行未營業、作業繁忙等理由延遲付款,後續失聯躲避追查。
- 關鍵事實:警方在桃園將葉男拘捕到案,並通知協助運輸、販售草莓的相關人員到案,追查是否另有共犯與其他受害農戶。
- 後續:案件依詐欺等罪嫌偵辦;警方建議農民進行大宗交易時查核盤商背景、保存交貨與付款紀錄,異常時立即報案。

10. 香港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消防隊目,指其虛構父親患癌或罹病向同袍與友人借款,案件涉及多項欺詐及企圖欺詐罪名。
- 結論:香港一名已停職消防隊目涉嫌以父親患癌等不實理由向同僚及友人借款,廉署完成調查後提出7項欺詐及3項企圖欺詐罪起訴。
- 關鍵事實:案情指被告在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間,向消防總隊目、消防隊長及朋友借款,實際取得約17萬港元。
- 關鍵事實:廉署由消防處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案件所涉借款總額約25萬港元,部分款項屬未遂借貸行為。
- 後續:案件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4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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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3-03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3 月 3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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