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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

1. 立院通過「鞭刑入法」公投提案,高額與加重詐欺是否增設鞭刑將交由全民決定,但制度仍面臨違憲、人權及執行公平性爭議。
- 結論:立法院以52票對51票通過鞭刑公投提案,將高額詐欺、複合型加重詐欺等罪納入討論;提案通過不代表鞭刑已入法,後續仍須經中選會程序與全民投票。
- 關鍵事實:
- 公投主文涵蓋性侵害、凌虐幼童、高額詐欺及複合型加重詐欺,擬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鞭刑。
- 支持者認為重大詐欺使家庭失去畢生積蓄,現行刑罰嚇阻不足;部分人士主張毒駕也應納入後續討論。
- 廢死聯盟等民團反對,指出鞭刑可能違反禁止酷刑的憲法與國際人權義務,且缺乏可靠嚇阻實證。
- 後續:提案將送中選會辦理,若進入公投階段,適用罪名、比例原則及是否違反兩公約將成為主要攻防焦點。

2. 慈濟BNT採購詐騙案持續追查,涉案人手札出現「DPP 100萬」引發政治聯想,但代號意義與金流對象仍待檢調釐清。
- 結論:慈濟遭詐逾10.6億元案已進入司法追贓與金流調查階段,手札中的「DPP 100萬」僅屬待查線索,尚不能據此認定與特定政黨或人士有關。
- 關鍵事實:
- 前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陳昱瑄等人涉嫌以可協助採購BNT疫苗為由,詐取慈濟逾10.6億元委任報酬。
- 檢方在資金分配手札發現「少東900萬USD」、「DPP 100萬」等註記,認為部分款項流向不明人士或對象。
- 陳昱瑄稱DPP指已故李姓男子,檢方因通訊與金流資料未能支持該說法,將持續追查代號及實際受款人。
- 後續:檢調正比對通聯、帳戶及扣案資產,並調查是否有人協助放行款項、贓款是否流向其他投資或洗錢用途。

3. 台灣警方首破台籍車手赴美取款案,跨境假投資集團疑鎖定海外台灣與中國僑民,近一年可疑金流逾50億元。
- 結論:警方透過假投資憑證上的指紋,鎖定赴美面交取款的台籍車手集團;案件顯示詐團已以海外僑民為目標,並利用虛擬貨幣進行跨境轉移。
- 關鍵事實:
- 美國加州徐姓老婦遭詐團以假投資手法騙走近300萬美元及黃金,折合損失約8926萬元新台幣。
- 詐團以三人小組赴加州租屋監控被害人生活,去年9月至今年1月間共17次面交取款。
- 專案小組從17份假投資憑證採得十餘枚指紋,已陸續查獲約20餘名具幫派或詐欺背景的涉案車手。
- 後續:警方依通聯與虛擬貨幣金流追查幕後集團,研判贓款流向中國、台灣及柬埔寨,案件仍持續擴大偵辦。

4. 假投資手法持續以社群廣告、AI與短劇股權包裝誘騙,警銀與超商通報近期成功攔阻多起匯款、寄現金與提款案件。
- 結論:詐團正以「AI定存」、虛擬貨幣、微短劇股權及臉書投資廣告等新包裝吸金,但第一線行員與超商店員即時通報,仍有效阻止多名民眾交付款項。
- 關鍵事實:
- 台中男子誤信短劇股權投資,準備將5萬元現金封箱寄出,經超商店員報警後確認為假投資。
- 台南男子因臉書投資廣告欲提領25萬元,行員發現手機有多款可疑投資軟體,警方到場勸阻成功。
- 高雄女子誤信「AI定存」與高獲利虛擬貨幣話術,已面交3次損失293萬元;警方在後續取款時逮捕車手。
- 後續:警方提醒投資應循合法管道,凡要求寄送現金、面交購買虛擬貨幣、下載不明APP或保證獲利者,均應先撥165查證。

5. 假交友結合虛擬貨幣投資持續造成高額損失,高雄女子遭騙660萬元,前來取款的女車手也疑似受網戀對象操控。
- 結論:假交友詐騙不僅騙取被害人資金,也可能誘導交往對象擔任取款車手;本案警方利用詐團再度要求面交的機會,逮捕涉案取款女子。
- 關鍵事實:
- 47歲林姓女子遭網路男友以「一起投資、共創未來」誘騙投資虛擬貨幣,陸續匯款與面交共損失660萬元。
- 詐團再要求面交220萬元加碼投資,警方安排被害人假意配合,在鳳山區埋伏逮捕43歲呂姓女子。
- 呂女供稱是替網路認識、未曾見面的男友從事外務工作,警方查扣手機及120萬元餌鈔,依詐欺與洗錢罪嫌送辦。
- 後續:警方將持續追查指揮呂女收款的網路對象及詐團金流,並提醒民眾勿因未見面的網友指示而代收款項。

6. 花蓮警銀聯手攔阻假交友與假網購詐騙,兩案及時保住逾百萬元財產,凸顯行員辨識異常交易的重要性。
- 結論:花蓮近期兩起案件分別利用「假老公遭扣關」及網購水果實名認證話術,銀行人員發現匯款用途異常並通報警方,成功阻斷後續詐騙。
- 關鍵事實:
- 民眾網路認識自稱「老公」的男子,對方稱入境遭扣留、需10萬元保證金;警方查閱對話後認定為典型假交友詐騙。
- 另一名民眾在臉書購買水果,已依「實名認證」話術匯出15萬餘元,詐團再要求解除百萬元存摺。
- 銀行行員察覺民眾說詞及操作異常,立即通報警方共同勸阻,避免被害人繼續匯款或解除帳戶限制。
- 後續:警方呼籲,網購認證、解除帳戶及海外戀人遭困等說詞均屬高風險徵兆,民眾應停止操作並向165或金融機構求證。

7. 網銀帳密外流不僅可能成為人頭帳戶,提供帳戶者也可能須負擔民事賠償;高雄女子因此被判賠495萬元。
- 結論:法院認定,成年人將網銀代號、密碼及約定轉帳功能交給陌生人,對帳戶被用於詐騙與洗錢具有可預見性,即使未分得贓款仍可能負連帶責任。
- 關鍵事實:
- 胡姓女子依網友指示設定約定轉帳,並以LINE交付合作金庫網銀帳密,帳戶隨後被詐團用來收取假投資款。
- 張姓女子誤信偽造投資APP,在半個月內5次匯入共495萬元,款項入帳後即被詐團轉走。
- 橋頭地院認定胡女具有幫助詐欺的不確定故意,判須賠償被害人全額495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 後續:此案提醒民眾不得出租、出借或提供帳戶及網銀憑證,若已交付資料應立即聯繫銀行停用並報警處理。

8. 多起親屬詐欺案件判決出爐,法院均認定利用親情取得款項造成重大信賴破壞,並依和解與還款情況分別量刑。
- 結論:台南與台中兩案顯示,假稱罹癌或偽造司法文書向父母騙錢,均構成詐欺;是否與家人和解、實際返還款項,將明顯影響刑度與緩刑結果。
- 關鍵事實:
- 台南吳姓女子假稱罹患乳癌,1個多月向母親借款9次共125萬元;二審因和解、先還5萬元,改判7月徒刑、緩刑5年。
- 台中童姓女子為填補跑車租賃債務,假冒律師、代書及法院人員,並偽造13份司法文書,向父親詐得1761萬餘元。
- 台中地院考量童女未與父親和解且損失重大,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刑3年4月,案件可上訴。
- 後續:兩案均涉及返還不法所得與民事追償;法院對家庭關係中的經濟侵害,仍將依一般刑法詐欺與偽造文書規定處理。

9. 刑事局提醒超商取貨付款詐騙增加,民眾收到未訂購的「幽靈包裹」或超低價商品時,應核對寄件與訂單資訊後直接拒收。
- 結論:超商包裹詐騙主要分為社群一頁式低價商品與未下單卻收到取件通知兩類,詐團利用貨到付款降低戒心,取貨後往往難以退費或追查。
- 關鍵事實:
- 一頁式詐騙廣告常以限時低價、貨到付款吸引下單,消費者付款後才發現商品不符、劣質或無法使用。
- 幽靈包裹則是在民眾未購物的情況下寄到超商,利用家人代購或忘記下單的錯覺誘導付款取貨。
- 刑事局建議付款前確認是否本人下單、核對訂單金額與寄件人資訊,來源不明或未訂購者不要領取。
- 後續:若已取貨發現受騙,應保留包裹、付款與通訊紀錄,盡速向物流平台、165反詐騙專線或警方報案。

資料整理與引用說明

整理與發布單位
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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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資料性質
公開資訊彙整與摘要
原始資料來源
建議引用
資料整理來源:良知股份有限公司(Eunomics),Eunomics 官方網站,〈2026-08-15 詐騙防制新聞重點報告〉,2026 年 8 月 15 日,https://www.eunomics.net/posts/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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